汉文“吐蕃”的命名及其音读

作者:林冠群 来源:《中国藏学》2026年第1期 时间:2026-05-11 09:36:33 点击数:
摘要:文章旨在重新检视两种常见观点:其一,中原王朝对周边政权的命名存有“武断、滥用”之嫌;其二,伯希和曾指出“吐蕃”中的“蕃”字不可读作“bo”。文章通过考察唐朝于634年首次接触自称“བོད”的新兴强权,指出唐廷对该政权全然陌生,因此派遣冯德遐随使返蕃调查。根据冯德遐之回报,唐廷理解“བོད”既处文明初启、制度未备之阶段,但同时武力强盛,乃以兼具语音与意涵的“吐蕃”为其汉文政权之名。“蕃”字蕴含“初启、繁茂”的双重意义,而“吐”字仅取其声,兼顾礼仪与事实,使该名称得以为“བོད”接受。文章还指出,由于语系差异,周边政权如突厥、大食等皆以自身文字将“བོད”转写成双音节形式,如“Töpüt”“Tbbt”,反映出使其发音近似“thu—phō”之特点。汉语音尾脱落与元音互换等现象,“吐蕃”读作“Tubo”亦属合理。综上,文章认为唐朝对周边政权的命名并非武断,而是基于语音、文化与政治考量的审慎决定。
关键词:“吐蕃”的命名;吐蕃音读;吐蕃字义

一、前 言
  谢世忠于《芮氏民族史的性质及其方法理论建构法则:兼论中国地区族群历史过程的研究》一文中,评论芮逸夫(1898—1991)有关中国少数民族的研究时提及:
  汉族基本上非常缺乏想去了解非汉族、国的动机,……历来对异族系统描述之报导的寥寥可数;各种族称的武断给予及滥用;……即使自中古以降对非汉族群的记载增多,这些记录大多是……如何征伐非汉族群的过程。
  上引谢氏之语,可谓对中国二十四史中之“四裔传”,作了概括性的批判。其中对于中国周边的部族政权或民族的族称,于“四裔传”中的记载,作了“武断、滥用”的评断。如是评述可谓“一杆子打翻一条船”,对于“四裔传”记载内容而言,并不公允。因为有许多事例证明中原王朝对部分“四裔”的命名,乃经过派遣使者前往各政权,经考察其内部情况后,配合“名从主人”的原则加以命名。
  本文拟以太宗朝对于其西南并未邻接的吐蕃为例,说明唐廷命名“吐蕃”的过程及其考量。另外,对于“吐蕃”的音读,直至目前似乎仍在争论之中,本文以为“吐蕃”的音读或许也可以从唐廷在命名“吐蕃”的考量过程中获得较为合理的推断。
二、唐蕃接触甫初之吐蕃形象

  吐蕃首度于唐太宗贞观八年(634)遣使入唐。由于吐蕃此前未曾与李唐接触,对李唐而言,吐蕃是完全陌生的政权,自然在李唐相关的档案中亦不可能存有任何与所谓“Bod”(吐蕃的自称)相关的文献记载。遂依照惯例,派出使者冯德遐随着蕃使前往吐蕃报聘。换言之,冯德遐是为中原王朝所派出前往吐蕃的第一位使者,代表中原王朝首度与吐蕃作面对面的接触与探访,探访内容包括吐蕃的位置、途程、距唐京师的里程、地理环境、物产、社会文化、政权状态、政权实力,等等,这些均为冯德遐搜集讯息的范围,以便回朝后向朝廷汇报,协助朝廷对吐蕃作整体的认识及对其政权定位的研判,当然也涵括朝廷应如何为此陌生政权命名的讯息。
  惜乎,冯德遐的访蕃报告今已佚失,无从得知其内容为何。然而笔者仍可由诸汉文史料的记载中研判,何者为冯德遐于634年年底前往吐蕃,至其于635年回唐之间,于吐蕃之所见所闻。换言之,可从诸史籍所记载吐蕃赞普弃宗弄赞(ཁྲི་སྲོང་བཙན།?—649,即松赞干布的正式赞普号)在位时之635年以前之全般状况,即可研判为本于冯德遐访蕃报告的书写。若内容超出上述范畴的记载,即非属弃宗弄赞时期的史事记载,似可判定为非本自冯德遐的报告内容。因为在唐太宗于636年拒绝吐蕃求婚之前,李唐官方仅有冯德遐曾身在吐蕃,获有吐蕃的第一手讯息。除此外,别无材料。
  基于上述认知,笔者拟取距吐蕃王朝时间较近,介于9—10世纪之间成书的3本汉文史料之吐蕃记载,以及撰拟吐蕃传内容最丰富、于1060年面世的《新唐书》等,通过比较此4本史籍中有关吐蕃之方位、距中原里程、文明状态、官制及实力等内容的记载,从中找出冯德遐眼中所见吐蕃究竟是何种景况。
  就目前所知,汉文史料之吐蕃记载最早只能溯及801年杜佑所撰《通典》。笔者将《通典》有关上文所提示的吐蕃记载摘录于下:
  吐蕃在吐谷浑西南,不知有国之所由。……设官,父死子代,绝嗣即近亲袭焉。非其种类,辄不相伏。……置大论,以统理国事。无文字,刻木结绳为约……其赞普弄赞雄霸西域……自大唐初已有胜兵数十万,号为强国。……党项、白兰诸部及吐谷浑、西域诸国咸畏惧之。
  其次为成书于945年之《旧唐书》,该书之《吐蕃传》记载:
  吐蕃,在长安之西八千里,本汉西羌之地也。其种落莫知所出也,……遂改姓为窣勃野,以秃发为国号,语讹谓之吐蕃,……历周及隋,犹隔诸羌,未通于中国。其国人号其王为赞普,相为大论、小论,以统理国事。无文字,刻木结绳为约。虽有官,不常厥职,临时统领。……用刑严峻,小罪剜眼鼻,或皮鞭鞭之,但随喜怒而无常科。……贞观八年,其赞普弃宗弄赞始遣使朝贡。弄赞弱冠嗣位,性骁武、多英略,其邻国羊同及诸羌并宾服之。太宗遣行人冯德遐往抚慰之。
  再者为公元961年成书之《唐会要》,于卷97《吐蕃》记载道:
  吐蕃者,在长安西八千里。本汉西羌之种也,不知有国之所由。……历魏及隋,隔阔诸羌,未通中国。号其王为赞普。……设官,父死子代,绝嗣则近亲袭焉。非其种类,辄不相代。……国置大论,统理国事。无文字,刻木结绳为约。……其赞普弄赞,雄霸西域。
  《新唐书·吐蕃传》则记载:
  吐蕃本西羌属,盖百有五十种,散处河、湟、江、岷间,有发羌、唐旄等,然未始与中国通。居析支水西。祖曰鹘提勃悉野,健武多智,稍并诸羌,据其地。蕃、发声近,故其子孙曰吐蕃,而姓勃窣野。……地直京师西八千里,距鄯善五百里,胜兵数十万。……其吏治,无文字,结绳齿木为约。其刑,虽小罪必抉目,或刖、劓,以皮为鞭抶之,从喜怒,无常算。……论赞生弃宗弄赞,亦名弃苏农,亦号弗夜氏。其为人慷慨才雄,常驱野马、牦牛,驰刺之以为乐,西域诸国共臣之。
  细观上述4则史料所载内容相近者,笔者似可研判其各自撰写的依据,极有可能采用了同一来源的材料,亦有可能是后出者袭用前出者,但为免后人讥讽为“文抄公”,遂更动了一些语词,例如《旧唐书》云吐蕃“本汉西羌之地也”,《唐会要》仅更动一字为“本汉西羌之种也”,《新唐书》则载为“本西羌属”。由上引之例即知,《唐会要》与《新唐书》所载吐蕃族源为西羌之说,系袭自《旧唐书》,因为《通典》并不存在如此说法,《通典》记载吐蕃之族源云:
  或云秃发利鹿孤有子樊尼,其子傉檀为乞伏炽盘所灭,樊尼率余种依沮渠蒙逊,其后子孙西魏时为临松郡丞,与主簿皆得众心,因魏末中华扰乱招抚群羌,日以强大……。
  上引文显然指摘吐蕃为鲜卑秃发利鹿孤之后,而非西羌。
  笔者由上例可得一认知,即上引四史书的面世时间有所先后,如《旧唐书》的问世时间距《通典》的书成,已有140余年,而《通典》的面世,距冯德遐访蕃归唐的时间635年也有160余年,《新唐书》则距《唐会要》近百年之遥。在各书问世时间与冯德遐使蕃报告的提出时间渐远的情况下,对于吐蕃记载应注意各书与史源的时间差距,以便作为是否采信的参考。犹有进者,吐蕃于634年首通中原,以及在634年以前,至663年其攻灭吐谷浑为止,吐蕃从未占领过吐谷浑、党项、多弥、白兰等所处之高原地区,如何与西羌或鲜卑,乃至诸羌拉上关系?更何况于蕃唐首次接触的当口,蕃唐仍未直接接界,其间仍隔有吐谷浑、党项、多弥、白兰等,则李唐如何得知其先为居住于青海地区的西羌?由此即知,彼等对吐蕃族源记载似非出自冯德遐报告,而为后代史家所补述者。因为即使是《通典》作者杜佑(735—812),亦属8—9世纪时期的人物,彼时吐蕃与李唐直接毗邻已有上百年,可能因地缘关系,致有所误判。
  就上引四书所载,彼此间相近似,甚或完全相同者如下:
  (一)李唐对吐蕃处于完全无知的状态
  《通典》:“不知有国之所由”。
  《旧唐书》:“其种落莫知所出也……历周及隋,犹隔诸羌,未通于中国”。
  《唐会要》:“不知有国之所由。……历魏及隋,隔阔诸羌,未通中国”。
  《新唐书》:“然未始与中国通”。
  (二)吐蕃官无定制及司法审判之随性
  《通典》:“设官,父死子代,绝嗣即近亲袭焉。非其种类,辄不相伏”。
  《旧唐书》:“虽有官,不常厥职,临时统领。……用刑严峻,小罪剜眼鼻,或皮鞭鞭之,但随喜怒而无常科”。
  《唐会要》:“设官,父死子代,绝嗣则近亲袭焉。非其种类,辄不相代”。
  《新唐书》:“其吏治,无文字,结绳齿木为约。其刑,虽小罪必抉目,或刖、劓,以皮为鞭抶之,从喜怒,无常算”。
  (三)吐蕃无文字
  《通典》:“无文字,刻木结绳为约”。
  《旧唐书》:“无文字,刻木结绳为约”。
  《唐会要》:“无文字,刻木结绳为约”。
  《新唐书》:“无文字,结绳齿木为约”。
  (四)吐蕃于弃宗弄赞时期之强盛
  《通典》:“其赞普弄赞雄霸西域……自大唐初已有胜兵数十万,号为强国。……党项、白兰诸部及吐谷浑、西域诸国咸畏惧之”。
  《旧唐书》:“弄赞弱冠嗣位,性骁武、多英略,其邻国羊同及诸羌并宾服之”。
  《唐会要》:“其赞普弄赞,雄霸西域”。
  《新唐书》:“弃宗弄赞……其为人慷慨才雄,常驱野马、牦牛,驰刺之以为乐,西域诸国共臣之”。
  比较上述4项内容,笔者似可判定其史源应为冯德遐使蕃返唐后,向唐廷所呈奉的报告,应无疑义。换言之,冯德遐笔下的吐蕃,是为一无文字、官无定制、随性的司法审判,但又武力强盛的政权;十足地反映出一副文明初启,而又具有强大军事实力的草莽状态。
三、汉文“吐蕃”称号的订定

  当冯德遐使蕃报告呈奉唐廷,唐廷据此报告形成对“吐蕃”的观感与看法后,对“吐蕃”此一政权加以定位:“吐蕃”是一既遥远陌生,又文明初启,然具强大武力的政权。此一判定确定了唐廷为“བོད”此一政权命名的用字,同时也影响了唐廷对“吐蕃”的政策。
  由于史籍对于唐廷如何为“吐蕃”命名一事阙载,但是仍可由其他事例中的蛛丝马迹,推论出合理且符合史实的“吐蕃”命名及用字考量。最显著的例子,且可作为唐廷对吐蕃观感的佐证,殆为吐蕃向唐求请和亲遭拒一事。有关吐蕃求婚遭拒事件,《旧唐书·吐蕃传》记载:
  贞观八年,其赞普弃宗弄赞始遣使朝贡。……太宗遣行人冯德遐往抚慰之。见德遐,大悦。闻突厥及吐谷浑皆尚公主,乃遣使随德遐入朝,多赍金宝,奉表求婚,太宗未之许。
  由于上引《旧唐书》所载对于史事发生时间多所阙漏,必须辅以其他史籍。据《资治通鉴》记载,将吐蕃遣使赴唐及太宗遣使往蕃抚慰事,系于太宗贞观八年(634)十一月甲申(十六日),换言之,冯德遐系于634年年底前往吐蕃。按唐蕃之间途程研判,由李唐京师长安往返吐蕃中心逻些(今拉萨)一趟,耗时8至10个月,是以其约于贞观九年(635)下半年返唐。如是,蕃使与冯德遐抵唐的时间约于贞观十年(636)上半年。蕃使抵唐后,如上引《旧唐书》所载“多赍金宝,奉表求婚”,却遭到唐太宗的拒绝。史籍并未记载太宗拒绝吐蕃求婚的理由,笔者仍可由史籍记载中推敲出来。
  按吐蕃求婚使于任务失败后回到吐蕃,向赞普禀报唐廷拒婚的原因云:
  ……太宗未之许。使者既返,言于弄赞曰:“初至大国,待我甚厚,许嫁公主。会吐谷浑王入朝,有相离间,由是礼薄,遂不许嫁。”
  上引文指出破坏求婚者为吐谷浑王。如是指控,必须是吐谷浑可汗于公元636年时也应身在唐廷。据《旧唐书·太宗本纪》所载,继吐蕃使者之后于当年(636)十二月壬申,吐谷浑河源郡王慕容诺曷钵也为自身和亲事亲自来唐。准上,吐谷浑王晚于吐蕃求婚使来唐约半年的时间。如果蕃使之指控为真,吐蕃婚事遭拒应发生于公元637年,换言之,唐廷为此求婚事考虑了一段时间方作决定。事实上,吐蕃求婚使面陈赞普,将失败归因于吐谷浑王从中作梗,此一记载却引人疑窦。其一,蕃廷王臣之对话,李唐从何得此讯息?其二,唐廷允婚与否,殆非吐谷浑王所能左右。实际上,是否与蕃联姻,唐廷有其自身利益的考量。
  在吐蕃求婚之前,与李唐有和亲关系者仅突厥,吐谷浑则先获得唐廷的应允,但仍未实践。按唐廷所应允之两件婚事,均寓有重大政治意义与目的,其一,获娶唐公主的突厥阿史那社尔,系为处罗可汗之子,东突厥亡后,薛延陀代兴,唐廷为防薛延陀,以阿史那社尔部众处于灵州之北,其目的显然让具有李唐驸马爷身份的阿史那社尔牵制薛延陀;其二,贞观十年十二月,吐谷浑可汗诺曷钵亲自入朝请婚,获得李唐应允的原因在于诺曷钵新立,吐谷浑国中因大臣争权而大乱,李唐图借以下嫁公主的方式支持诺曷钵,巩固诺曷钵的统治,以确保李唐西陲的安全与平静。此二例说明盛唐时期对外和亲的考量,一则和亲是驭外的利器,二则和亲为宝贵的政治资源,不随意使用,以免因浮滥而失去效果。换言之,于吐蕃求婚之前,唐廷早已将吐蕃定位,再加上前文所述的考量,遂拒绝了吐蕃的求婚。
  笔者之所以将发生在其后事件的缘由,提前予以述明,目的在于说明当唐廷解读冯德遐之访蕃报告后,已然从中形成对吐蕃的认知,此认知是唐廷为既遥远又陌生的政权命名的依据。按中原王朝对周边政权的命名,系依“名从主人”的原则,按照对方的自称,以汉字写其音,例如突厥(Türk)、回纥(Uighur)、大食(Tajik、Tazi,吐蕃文为“ཏ་ཆིག”或“སྟག་གཟིགས”)等皆是。是以“吐蕃”并非李唐对其无中生有式的命名,而是按照吐蕃本身“བོད”的自称,李唐选择汉字“吐蕃”写其音。此亦可证之于当时其他各政权对吐蕃的称呼。当时与吐蕃有直接互动关系的政权,除中原李唐王朝之外,还有位于蒙古高原的东突厥,位于新疆、中亚地区的西突厥,以及位于帕米尔高原以西的波斯高原等地之大食等。按地理位置的分布看,大食在吐蕃之西,东、西突厥在吐蕃之北,除东突厥外,其余均无需通过李唐而直接与吐蕃接界,互有往来。例如西突厥的弓月部就曾于662年引吐蕃之众,于疏勒南欲与唐军开战,并因西突厥无主,而有阿史那都支等收其余众附于吐蕃;又如727年,吐蕃曾遗书东突厥毗伽可汗,计议同时攻打李唐,但毗伽可汗却将吐蕃书信转致李唐。而大食在吐蕃西侧与吐蕃邻近,彼此间直接往来,无需任何中介。因此,彼等对吐蕃的称呼用来与李唐对吐蕃的称呼作比较,应可看出各政权对吐蕃政权名号称呼的异同。
  按突厥称吐蕃之读音为“Töpüt”“Tüpüt”或“Töpöt”,大食人对吐蕃的称呼,其罗马拼音为“Tbbt”  ,语音为“Tubbat”。准此,唐廷选用“吐蕃”的称呼,是为与各个政权之间同步,吾人也因此确定当时各个政权不可能无中生有,自创吐蕃政权称号的读音,自是按吐蕃自身的读音加以记录而成。然而唐廷所选用的汉字,先勿论“吐”字,容后在音读部分再谈,先论唐廷为何选择“蕃”字?关键还在于当时唐廷对吐蕃的认知,吐蕃无文字、官无定制的情况,相较于李唐,二者相距何以道里计,但另一方面吐蕃又具强盛武力,因此选用了“蕃”字。由于“蕃”字具有双重意含,在《说文解字》之中的解释,具“蕃茂、茂盛”之义,另外,“蕃”与“番”同音,且在字源上有关联,因此也具有“番”之本义。“蕃”在《说文解字》中记载为“兽足”之义,后延伸为具有“外来的”“文化低落”的意思。此与初兴吐蕃之状况倒十分贴切,因当时吐蕃所面对的李唐是唐太宗在位的盛唐时期,盛唐文化是当时东亚、北亚以及中亚地区的典范,吐蕃与当时亚洲其他各政权,诸如高丽、百济、新罗、高昌等国向往盛唐文化并致力于学习。站在吐蕃立场,在当时亚洲周遭氛围下,相对于如日中天的盛唐,诸国纷纷以李唐文化为典范的情况下,其文化的确较为低落,但势力却蒸蒸日上,因此“蕃”字对吐蕃而言,既褒又贬,并不完全属“污名化”的族称,是为吐蕃所能接受。唐廷如是择字,真可谓一方面既能符合吐蕃的全般景况,另一方面又能顾及“吐蕃”的颜面。于是“吐蕃”接受了唐廷为其所命名的汉文政权称号,唐廷也于官方文书及正式盟约之中称呼“Bod”为“吐蕃”。
四、“吐蕃”二字之音读

  论及“吐蕃”之音读时,不得不提及已故美国藏学家史伯岭(Elliot Sperling 1951—2017)。其生前曾回忆某年参加一个研讨会的场景道:
  会中一位中国同行不断地提起“The Tubo Kingdom”(吐蕃王朝)。一位藏学界的泰斗倾身对我低语:“难道没有人要同情一下这个可怜的人,告诉他伯希和早在1915年即已说明了那个字不能念成bo。”
  上引文指出伯希和早于1915年即已不认同“蕃”读成“བོ”。笔者检视伯希和所撰之《汉译吐蕃名称》一文,文中大意称19世纪初年,欧美尚不知中国的古音韵学,致多位学者将“吐蕃”读作“吐波”,以“波”对应“བོད”,但“波”并不存在-n鼻音韵尾,更何况“བོད(Bod)”中-d为入声韵尾,二者不合。故此“吐蕃”的读法仍应保留为“Thu-pw’an”。伯希和在文末结语称:敦煌文书的汉蕃合璧字书中,曾见有“བོད”对称“特蕃”,此名似乎可与《新唐书》的“秃发”相近,总之,或者“秃发”“吐蕃”“Tüpüt”“Tipet”几个名称皆是同一名称之几种写法,但若将上述名称牵涉到“བོད”,似乎为时过早。据上,伯希和以为“吐蕃”“秃发”“Tüpüt”等名称来自同一语源,却与“བོད”无关。美国藏学家白贵思(Chritopher I.Beckwith)对伯希和主张深以为然,进而深化其说,以为“秃发”“吐蕃”及大食所称之“Tbbt”(语音为“Tubbat”)、突厥所称之“Tüpöt”“Töpüt”“Tüpüt”或“Töpöt”等,均属同一语源,是为来自“跖拔”(T’o-pa)的一个支系“秃发”(Tokpat),而此事实也为《旧唐书》的作者所知晓,并写下:“以秃发为国号,语讹谓之吐蕃”,总而言之,此中国所取用变异的“吐蕃”称号,是为众所周知鲜卑旗下一支被称作“秃发”的原蒙古(proto-Mongol)氏族,但所有这些外人所称呼的族称,除了印度形式的“Bhautta”“Bhutta”等之外,没有一个能代表吐蕃自身所取用的称号“བོད”。
  上述二学者所见,最具特色者在于:其一,“吐蕃”与“秃发”属同一语源;其二,“吐蕃”“秃发”与“བོད”无关。笔者对此不能认同。先论其一:若论及“吐蕃”与“秃发”二者,孰先问世?当为“秃发”先于“吐蕃”,“秃发”属汉代时期(公元前202年-公元220年)拓跋鲜卑的一支部落,“秃发”一词出自东汉末年,其部落首领匹孤之妻胡掖氏生子寿阗于被中,鲜卑称“被”为秃发,因以为氏。如是,“秃发”显属鲜卑语的汉译音。而“吐蕃”之名则约晚至公元635年以后方面世。二者一为鲜卑语汉译音,是为生活于河西地区的河西鲜卑氏族;一为“吐蕃”语的汉译音,是指生活于今雅鲁藏布江南岸支流雅砻河谷,及北岸拉萨河谷等地区为中心的“བོད”政权,二者风马牛不相及,只因汉译音相近,遭不明就里的史官用“或云”之说,猜测“吐蕃”为源自鲜卑秃发部,以“秃发”为国号,却误写成“吐蕃”的说法,将二者强加联结。上述说法乃在于对“吐蕃”的背景知识及信息完全不明情况下的穿凿附会,脱离史实。
  其二,就“吐”字而言,吾人于发“བོད(Bod)”之音时,由于“b”为双唇浊塞音,发音时发声器官紧张,使人听来似乎前面还有一个音,以致外族或外国人听闻之下,以各自之文字译写其音时,必须将此音表达出来,因而大食人音写之成为“Tubbat”,突厥人音写之为“Töpüt”,李唐则音写成“吐蕃”。吐蕃之“吐”字,只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声音,有如上述,因此亦可用同音的“土”或“特”字取代之。例如敦煌文书P.2762之背面,书写有数十条藏、汉文对照的语词,其中有一条为:“Bod-特蕃”。另敦煌古藏文卷子P.T.1263《汉藏语合璧字书》之中,藏文“བོད”对应的汉字为“特蕃”或“土蕃”,将“བོད་གྱི་བཙན་པོ”对译汉文为“土蕃赞普”。另“唐蕃长庆会盟碑”正面左右两侧汉藏文字对举之碑铭显示,藏文“བོད”,对举汉字“蕃”,“བོད་ཆེན་པོ”对举“大蕃”。据上,不论当代吐蕃文书抑或考古文物,若有着藏汉对举之文,则藏文“བོད”对应的就是汉文“吐蕃”或“蕃”的铁证,比比皆是。在此情况下,如何会是伯希和、白贵思所云之“无关”呢?
  就“蕃”字的读音而言,据清代钱大昕于《十驾斋养新录》卷五“古无轻唇音”条目中称:“凡轻唇之音,古读皆为重唇”,意即古代无唇齿音,凡唇齿音皆发双唇音,即f、v等音皆发b、p音,钱大昕举例,如古读“附”如“部”,古音“敷”如“布”等。是故,“蕃”字在现今发fan音,但在唐代发pǐwɐn音,伯希和注音为pw’an。如是,“吐蕃”在唐代应发“Thu-pw’an”音,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唐廷却选择了“吐蕃”或“蕃”字,为自称“བོད”的政权命名,这涉及中原王朝为周边部族政权命名时,其所取用的汉字是否一定与该政权所自称政权名号之读音完全一致的问题。例如自称为Uighur的游牧汗国,唐廷以“回纥”称之,Uighur读音按回纥语发音,有类汉音之“乌依固尔”或“乌依护尔”,与汉字“回纥”之发音,二者读音并没有完全吻合;又如中原王朝以“突厥”命名游牧于今蒙古草原的Türk游牧汗国,Türk的读音类汉语音“踢尔克”,而“突厥”汉语读音为“Thu-kǐwɐt”,二者读音也没有完全吻合;又如李唐王朝以“大食”命名今天的阿拉伯,汉语读音为“Dai-dzǐə k”,乃译自波斯语“Tajik”或“Tazi”,读音为“Tasig”,二者亦不尽相合。上举三例说明中原王朝以汉语为周边部族政权命名,无法以汉语读音与各部族政权名号之语音完全一致,皆以近似之语音,尽量贴近各该政权名号之读音,令闻之者即知其为何国、何政权。
  职是之故,“蕃”字读音pw’an与Bod读音二者间的差异主要有二:其一,元音不同,一为a,一为o,但在发音时可能因口音关系,彼此听起来近似,而且亦有实例,如《敦煌吐蕃汉藏对音字汇》一书中,举“傍”(读音“baŋ”)对应藏文“བོ(bo)”,另举“方”(读音“pǐwaŋ”)对应藏文的“pho”;其二,韵尾迥异,一为-n鼻音韵尾,一为-d入声韵尾,但如声韵学家南小民称,声韵学上有所谓“阴阳对转”的理论,即阴声韵和阳声韵可相互转化,用以解释语音中某些互换的现象,如有鼻音韵尾-m、-n、-ŋ的音为阳声韵,相应的无鼻音韵尾(包括-p、-t、-k等入声韵尾)的音为阴声韵,二者之间在听觉上有时感觉相近而混淆,致有互换的现象。在如是情况下,汉语“蕃”的读音“pw’an”实际上与“བོད(Bod)”的读音相近。更何况吾人在发“Bod”音时,“d”后音并未实际念出,而仅是收于口内,听起来有类phō音。另一方面,汉语“蕃”(pw’an)的-n鼻音韵尾也会脱落,仅读pw’a,例如汉字的“龙”,藏语为“ཀླུ”(发lu音);以及前所提及之“傍(baŋ)”,藏语读作“བོ(bo)”;“方(pǐwaŋ)”,藏语读“ཕོ(pho)”等。而a与o读音也有互换的现象,如上文所示。职是,将汉语“吐蕃”读作“吐波”或Tu bo,在声韵学上是没有问题的。唐廷以“吐蕃”命名“བོད”政权,可谓为汉文音义两译Bod政权的名称。
五、结 论

  634年一自称“བོད”的新兴强权首度派遣使者前往李唐王朝。唐廷对这个完全陌生的政权一无所知,为理解自称“བོད”的政权究竟属何方神圣,遂遣行人冯德遐陪同该使者回“བོད”,经过冯德遐的考察,在其回中土向唐廷呈奉访“བོད”的报告后,唐廷将“བོད”定位为一无文字、官无定制、文明初启,但又具强大武力的政权。
  当时首次赴唐的“བོད”使者向唐廷自报政权称号时,在发声时,唐廷先听到一thu音,但不明显,随后听到“བོད(Bod)”音,这种发音模式,不仅止于李唐听见,其他政权如突厥、大食等也各以其自身文字如Töpüt、Tbbt等写其音。唐廷又从冯德遐的报告中理解“བོད”的全般状况后,遂以“吐蕃”为此新接触且既遥远又陌生的政权加以命名。唐廷之所以采用汉字“吐蕃”命名“བོད”政权,乃因“蕃”字具二重意义,一指文明未启,一指繁茂强盛,而“吐”字只用其音但不具意义。如是命名既符合“བོད”的实际情况,又不损伤“བོད”的尊严,遂为“བོད”所接受,成为“བོད”政权的汉文称号。
  由于汉文语音不可能完全契合中原王朝周边政权名称的读音,因此中原王朝为周边政权取名时,必须考量到所取之名须让闻之者皆知其为何国。在此原则下,汉文“蕃”的读音可为“pw’a”,藏文“བོད”的读音,其-d尾音并未实际发出,且“བོད”实际发音有类“phō”,且在元音a及o有互换的现象下,将“吐蕃”读作“吐波”是可以接受的。
  综上所述,唐廷为“བོད”政权命名时,并不存在所谓“武断、滥用”的异族称谓现象,将“吐蕃”读作“Tubo”也绝非视其为需要同情的可怜人,因为这是依循汉语声韵学原理所获致的结论,应予以必要的尊重。

作者简介:
  林冠群,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史学系特约讲座教授,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海外特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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