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机关单位加强“三基”建设工作有声有色

作者:曹有山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15-06-01 11:37:00 点击数:

  兴海县机关单位在加强“三基”建设工作中,紧贴各自工作实际,结合年初制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工作台账,狠抓责任落实,着力推动“三基”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三基”任务分工,做到细化工作方案有任务分解、有时间进度、有具体措施、有具体责任人、有保障机制。一是结合人社系统精细化服务和窗口单位特点,普遍实行“四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二是以服务群众、贴近群众、方便群众为出发点,努力创新培训工作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培训,有效促进培训与就业的有机结合,通过举办创业、驾驶员、中式烹饪、挖掘机等技能培训班,让下岗失业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切实享受到培训带来的实惠。
  县教育局在加强“三基”建设工作中出台《兴海县教育系统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及配套规章制度,对全县各中小学实行精细化目标考核量化管理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精细、务实、高效。一是突出重点抓落实。在工作中抓住关键点、找准着力点,寻找切入点,把握好重点,紧紧咬住教育质量提升这一中心目标不动摇,牢牢抓住精细化管理这一有效措施做文章,各中小学在教育教学实际工作中突出“备、讲、练、辅、考、评”这些教学质量形成的关键环节,把工作目标责任具体细化分解到学校每个科室、每个年级组、每个教学班级、每个任课教师身上,在“干”字上动真格,在“实”字上下功夫,在“创”字上求突破,在“新”字上搞研究,在“精”字上深思考,在“细”字上看效果。二是加强督查抓落实。把督促检查贯穿于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全过程,通过采取春秋季开学检查、月过程性考核、月教育教学工作分析会、周重点工作公示、下发督办通知、学生学业水平检测统考通报等具体措施和办法认真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督查深入到学校精细化管理的各个方面,做好经常性和过程性的监督检查工作相互补充完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情况,及时纠正偏差,确保精细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县法院为切实落实“三基”建设重点任务,解决人民群众立案难问题启动立案登记制。一是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依照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对起诉、自诉,做到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予以释明;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仍不能决定的,先行立案;对起诉、自诉不予受理、不予立案的,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二是对于虽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但材料不齐全的,先收下材料,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充什么材料,材料齐全后当即立案;对于不属于法院主管的,耐心解释,做好释明工作。三是对符合条件的诉讼拒绝立案、推诿立案、拖延立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受理条件的案件,予以登记立案。
  县财政局以落实县级财政保障机制为重点,着力支持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年初安排党建及“三基”建设工作经费242万元,同时,为加大各级党组织列支专项经费和村级党建经费保障力度共计安排经费91.57万元。二是紧紧围绕县委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要求、精准对接任务、紧密结合实际,精心设计载体,创新党建品牌,以“五型财政”(即发展型、民生型、法治型、创新型、效能型)为党建项目,切实找准党建工作切入点,围绕全县财政工作中心凝聚力量,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县司法局以加强“三基”建设为契机,一是以“法律十进”和各类法制宣传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截止目前共举办村“两委”班子、法律明白人等法制教育讲座5场次,开展禁止赔命(血)价及采挖春草期间维护社会稳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5场次,发放各类别法制宣传资料8000余份(册),受教育群众达2.6万余人次。二是打造规范化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经费、工作力量向基层倾斜,通过“立、改、废”修订完善法律援助、公证、司法行政等各项工作制度,从而规范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全县规范化司法所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89个。通过工作开展,全县普法宣传、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司法基础工作得到明显提升和根本改观。
  县民政局“三基”工作开展以来,紧盯最基层的突出问题,抓“三基”、强“三基”,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末梢堵塞,引导干部离开“案头”、走向“田头”、熟悉“户头”,用脚步丈量民情、跑步办理民事,把党的惠民政策变成老百姓“口袋里”的实惠,广泛赢得民声点赞。针对城镇、农村低保评定当中存在的问题,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低保户评定等惠民政策落实核查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入户调查城镇低保对象132户274名、农村低保对象489户1850名,截止目前取消768户1922名拥有机动车辆、月收入超标的低保对象,新增72名。并对调查后的结果予以公开公示,真正做到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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