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本科为120%,高职(高专)为100%;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安排专业,已录取的考生,进校后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1.承认考生所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的各项照顾政策。2.民族比例不限(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3.民族语言类专业只招收用民族语言(藏语、蒙语)答卷的考生。4.艺术类、体育类和师范类专业提前录取,其余各专业第二批录取。5.对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参加外语口试,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6.艺术类专业录取实行“1+1”原则,即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成绩各占50%来择优录取。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试卷由招生院校组织评阅,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招生院校根据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全面复查新生的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