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3所本科院校公布了招生章程,内容与往年相比有所变化。考生和家长在参照招生章程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所报考学校的办学性质是民办还是公办、院校录取规则中的提档比例、加分考生的录取政策、是否招收第二志愿考生、是否有语种限定、部分院校的一些特殊专业是否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限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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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1.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高考成绩为主,专业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新生。2.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进档考生按专业的先后次序录取,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在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专业时将综合考虑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3.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可以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原则上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招办的有关政策执行。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1.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2.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整。3.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男生,女生慎报资源勘察工程、测绘工程专业,其他各招生专业均不设定男女生比例。4.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只招收藏语语种考生,其他各招生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求英语口试。5.临床医学、水利水电工程、资源勘察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技术方向)、会计学专业,在青海省本科一批批次录取。6、各招生专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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