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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国民政府支持九世班禅在内地活动的历史内涵

作者:马守平 喜饶尼玛  编辑:caidan  时间:08-03-07 10:06:04  来源:藏学院

和交流为主,并职掌“关于改善宗教及一切指导事项”。

  班禅驻京办事处是班禅大师在内地进行各项活动的中枢机构,它独立行使权力处理宗教政治事务,在组织体系上,依照国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则成立,又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厘定具体的组织大纲;从客观历史地位上看,是中央对班禅大师在内地活动的政治支持和保护,是对宗教事务的重视和西藏问题的关注;从整体意义上透视班禅驻京办事处是在现代机构原则的基础上建立的政教合一的复合机构。办事处的成立,是班禅大师在内地活动的组织框架,能够便于同国民政府的联系,也使其寻找到一个对话和参政的平台。这就使其政治行为不囿于班禅大师个人意志的陈述,而且以组织的名义体现群体意识。

三、藉班禅精神之力——宣化抚慰东北边陲

  1931年6月,蒙藏委员会为特派班禅为西陲宣化使事致行政院的呈文中称:“班禅通达教理,行持精严,康、藏各处喇嘛僧众信仰至深。兹为对于各地喇嘛寺庙宣传中央政令及抚慰信仰佛教民众起见,拟请特派班禅额尔德尼为西陲宣化使。” 1931年7月1日,国民政府明令册封班禅护国宣化广慧大师名号,“广纳赤宙,知微亦复知彰,溥化黔毗,有德斯能有众。班禅额尔德尼抚辑藏服,翊戴中央,敷教元黎,效忠党国,实阐党国之妙谛,懋膺无上之殊荣,允宜授予护国宣化广慧大师称号。朗烛意珠,奉扬休命。德音普遍,布三民五权之宏规;法铎昭垂,章六度万行之妙用。” 并于1931年11月颁发“护国宣化广慧大师班禅之印”玉质印信一颗,玉册一本,月俸银一万元,供应费月折银三万元。1932年3月,班禅大师的请颁西陲宣化文件发至行政院。1932年4月,国民政府予以批复:“特派班禅额尔德尼为西陲宣化使,” 1932年12月,班禅大师在就职典礼上宣誓,再次申明服从国民党的决议和法令,竭力宣扬宗教,以安民心。1933年5月,正式成立西陲宣化使行署,“直隶于行政院,掌理西陲宣化事宜。”

  1931年10月13日,蒙藏委员会、国民政府考试院院长戴传贤为请班禅大师对满蒙同胞切实教导,分别致电,希望教导满蒙民众“拥护中央,造成真正统一,……现在国事危急,满蒙接近强敌,务盼切实劝导,使边地人民均知拥护中央,以图自救,万勿受人利用”。 1932年7月17日,班禅抵达绥远乌兰察布盟苏尼旗德王府百灵庙,“僧俗等众,均来皈依。礼仪之隆,叹为稀有。乃于蒙旗各地,传时轮金刚大为志求灌顶五次。” 1932年12月24日,在就职宣化使典礼上宣誓,“嗣后当竭尽忠诚,宣扬德意,冀以宗教之力,上辅中枢,振导人心,挽回未劫,边陲康乐,僧俗咸欢。” 1933年1月21日,班禅大师在蒙藏委员会纪念周上发表演讲,陈述大师在蒙古宣化的经过。

  1933年2月7日,班禅大师离开南京,2月9日,抵达北平。1933年10月25日,班禅在百灵庙召见王公“此次诸位所集讨之自治,以范围无论如何不能超出地方自治以外。此种自治,须受中央之扶持与若干制度之限制也,然后蒙人方能享到自治真正之益。” 1934年2月班禅大师选任为国民政府委员,4月15日在杭州“灵隐寺举行了第七次时轮金刚法会,参加法会者七万余人。” 1934年8月10日,班禅大师离开南京抵达包头,“行经乌、伊两盟,开示蒙众,招资宣化,” 途经伊盟杭锦旗于11月7日,抵达鄂托克旗新生庙从事宣化,后取道宁夏,赴阿拉善旗宣化。1935年2月5日,在阿拉善旗成立宣化使公署,蒙藏委员会曾多次向班禅大师致电慰问宣化情况。

  在边疆局势发生危机之时,班禅大师在抚慰满蒙边民,阐发抗日救国,团结御侮的国民政府政治主张,以其宗教威望稳定安抚边疆民众,防止受日寇奴化影响而丧失民族意识。同时,班禅大师还在阐述政府主张的过程中表达了对于抗日的信心和必胜的信念。国民政府认识到班禅大师宣化的民众归属效应超越其行动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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