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宗教 >> 宗教政策 >> 正文

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

作者:  编辑:lhamajak  时间:07-11-21 15:43:25  来源:国家宗教事务局网


    名山胜地的重要寺观教堂,不仅是宗教活动场所,而且是具有重大历史文物价值的文化设施。对这类寺观教堂,一定要责成有关的宗教组织和宗教职业人员,精心加以维护,使文物得到良好保管,建筑得到妥善维修,环境得到充分保护,使之成为清洁幽静、环境优美的游览胜地。寺观教堂所得的布施收入,在政府主管部门和宗教组织的指导下,应当主要用于这些方面,并可提取一部分,用以奖励在这些方面作出较好成绩的宗教职业人员。

    充分发挥爱国宗教组织的作用,是落实宗教政策,使宗教活动正常化的重要组织保证。全国性爱国宗教组织共有八个,即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此外还有若干宗教性社会团体和地方组织。各级爱国宗教织的基本任务,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觉悟,代表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办好教务。一切爱国宗教组织都应当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党和政府的干部也应当善于支持和帮助宗教组织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不要包办代替。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爱国宗教组织的积极性和应有的作用,使它们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主动地开展有益的工作,真正成为有积极影响的宗教团体,成为党和政府争取、团结和教育宗教界人士的桥梁。
    此外,为了妥善解决各种宗教实行自办自养的所需经必须认真落实有关各种宗教的房产和房租收入的政策规定。至于教徒的捐献和布施,凡属自愿少量捐助的,不必加以干涉;但是应当说服宗教职业人员不得私人占有寺观教堂的宗教收入,并且禁止任何摊派勒捐的行为。

    有计划地培养和教育年轻一代的爱国宗教职业人员,对我国宗教组织的将来面貌具有决定的意义。我们不仅应当继续争取、团结和教育一切现有的宗教界人士,而且应当帮助各种宗教组织办好宗教院校,培养好新的宗教职业人员。宗教院校的任务,是造就一支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又有相当宗教学识的年轻宗教职业人员队伍。宗教院校应当从那些正直的、爱国的、愿意安心从事宗教职业和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青年当中,招考学员,而不要勉强招收那些不愿从事此项职业且又缺少必要的文化基础的人们。原有的年轻宗教职业人员,不适合从事宗教职业的,可以调出。
    一切年轻的宗教职业人员,都要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觉悟,努力提高文化水平和宗教学识,忠实地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他们应当尊重一切正直的爱国的年老宗教职业人员,认真学习这些年老宗教职业人员的长处;而-切正直的爱国的年老宗教职业人员,也应当爱护年轻的宗教职业人员。这样,年轻的爱国宗教职业人员,同原有的宗教界爱国进步分子相结合,将成为在我们党领导下,保证我国宗教组织按照正确方向活动的骨干力量。

    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现在的问题是,大那些基本上是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当中,这项规定的执行,需要按照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步骤,不宜简单从事。

9 7 3 1 2 3 4 5 6 7 8 4 8 :

相关文章